招生委員會組織規程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組織規程全文

108.12.18 108學年度第1次所務會議通過

108.12.24 108學年度第1次院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9.1.21 109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11次會議通過

 

  •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研擬及推動多元入學考招策略,並辦理招生作業及宣傳等,依據中國文化大學招生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七條之規定,設置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本會置委員5至7名(至少3),所長為當然委員並兼主任委員一職,主持本會事宜,其餘委員由本所所屬之專任教師推選,任期年,連選得連任之;另置執行秘書1人,由主任委員指派專職人員擔任之。
  • 本會職掌如下

()招生宣傳

1.規劃本所招生策略。

2.研議各項招生改進事宜。

3.參加各招生博覽會進行本所宣傳

4.赴高校宣傳及接待高校來訪

5.各項文宣廣告之製作

()招生試務工作

1.議定招生總量各招生管道名額分配。

2.審核各項招生條件及簡章分則內容。

3.制定審查評量尺規

4.議定各項考試之最低錄取標準。

5.推派考試評審委員

6.其他與招生相關之事務。

  • 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作成決議。本會必要時得邀請相關教師列席會議或聘請校內外專家學者出席會議。
  • 本會對所參與考試之相關試務擔負「資料保密」之義務,不洩漏或公開予他人或做為本招生以外之處理利用。
  • 各考試委員有於有三親等內(含血親、姻親)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報考者,應行迴避。
  •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院招生委員會議通過,送校招生委員會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